世俗烟火143

人的命运,总是有些无常的。

尤其是进入了老年之后,离别成了人生的常态。先是当年在供销社的老白叔,过世了;后来,曾经在农场被庇护的好几个老朋友,也先后病故。

整个冬天,桐桐和四爷都在来往于医院和葬礼之间。

还没来得及感叹呢,林宝书又打电话:“大姐,老谭……肺癌晚期。”

桐桐:“……你还好吗?”

“嗯!老太太糊涂了,不敢叫知道。”

老谭的妈都九十多岁了,还健在。人活到这种岁数,若是子女早于她病逝,之于她而言是幸或是不幸?

知道了,那当然就要去看望。

林河东作为老丈人,一时都接受不了。结果老谭心大,说当年幸运,没死到战场上。往后多活的每一天都是赚来的,有啥舍不得的?虽然老娘还活着,可这不是糊涂了吗?经常把孙子认成儿子,孩子们都孝顺,老太太肯定能寿终正寝。

他看的看,大夫开的中药还喝着呢,积极配合治疗,看起来也还行。

但是林河东因为这个消息,真的是扛不住了。

看望了女婿之后,回去就没有起身,不愿意吃也不愿意喝,跟桐桐说:“我一闭眼,就梦见你妈,我大概是活不长了。”

也是老了!心气也散了。看见老谭的母亲,更畏惧于子女先于他故去,因此,他没有心劲了。

他看着眼前的大女儿,奔着六十岁的人,可其实看着比宝书和宝墨都年轻。就是跟四十多岁的人站在一起,都能冒充人家姐姐。

“桐!”

“嗳!在呢。”

“受委屈了!受委屈了!”

桐桐:“……”她摇头,“没记恨!别挂心上。”人不能比,虽然不算多好,但也没有更坏。不管是原身还是自己,做闺女也一样,不是很好,但也没有更坏。

亲缘一世,缘分由此而终。自此两不相欠!

所以,直到人咽气,桐桐也没掉一滴眼泪。活着的时候,能做的都做了,也算是尽心了,别的再没有了。

孩子们一样都没回来,安静又低调的把人安葬了。以后会有来往,但随着年龄的增大,行动都随着子女而变动,便是兄弟姐妹之间,来往的也只会越来越少。

林宝书问说:“等我姐夫退休了,你们怕是要去京城吧?”

是啊!得去京城。

“离的远了,咱们也是见一面少一面了。”

那咋办呢?你们也都有了孙子,生活的重心也边了。知道有个手足,想起的时候也有牵挂,这也就不算是辜负了手足一场。

林宝墨打岔:“我常去京城,能见的。”咋还都跟生离死别似得。

在一边的小蝉看的心里怪不是滋味的,她跟小姑子打电话的时候就说:“这一冬,葬礼都没法细算。当年小姨多利索的一个人,现在头发都白了一半了。老姐俩站在一块说话……我看的心里难受!咱妈不显老,可也遭不住老送旁人走……”只想想,熟悉的朋友一个个的离开了,心里害怕不害怕?

对死亡肯定是畏惧的吧。挂了电话,小蝉回去还跟金喜说:“要不要咱俩住对面去,在一个院子里,打搅打搅,省的爸妈在家里胡思乱想,老说起死了的故人。”

金喜:“……”不至于吧!我看爸妈的情况还可以。今儿,自家那老娘还问自家爸,县城的电影院不成,新片子都轮不上。农场得有自己的电影院,或是音影室。

这像是心里存了事的?

他说:“住过去就算了,我想办法弄电视票去,看看电视打搅打搅。”

可还没等他弄到呢,顾艇托人,给弄了一台大彩电送来了。又弄了什么录音机,各种流行音乐的磁带,还有跟砖头似得随身听,走哪听哪。插电可以,带出去也行,就是有点费电池。

枝芳拉了牡丹去逛街,指着那高跟鞋,高跟靴子,问牡丹:“大嫂,你觉得咱妈喜欢哪个颜色?”

啊?这给婆婆穿?

“妈可不是老古董,您别老买那种给老年人穿的衣服。”

“那个保暖。”

“这个也保暖。”你们都不懂咱公婆,他们都不是弄潮儿,他们是先觉者,这种人你给打扮成老太太?也就是知道你是真孝顺,要不然你必不讨好。

枝芳一脸的笃定,指着一双黑色的细跟高靴筒:“那双……要三七码的。”

“这是最新款的,是港城货。”

拿到手里,果然质感不错。

牡丹担心:“地不平,再给摔了。”咱婆婆都快六十了,孩子们要是不上大学,重孙子都满地跑了,你给买这个?人家不得骂老妖精?

“哪怕是摆着看呢?哪怕是家里穿呢?”咋这么不上道呢?枝芳越发决定,给婆婆多置办一点时兴的,“再把那双红色的皮鞋拿来,对……中跟那双……”两双都要了。

牡丹不能叫枝芳一个人掏钱吧,“我带钱了。”

“我买鞋,大嫂买衣服。”

行!可以。

然后枝芳给挑了毛呢大衣,长到小腿肚子,带着腰带,能卡住腰身的。要非常有风情的大丝巾,要高龄的羊绒毛衣,要颜色尽量鲜艳的羽绒服。

牡丹不是心疼钱,她就是觉得,这衣服开颜和霜天穿出去都不会觉得老气。

枝芳说牡丹:“大嫂,现在得反过来了。您想怎么打扮开颜和霜天,你就怎么打扮婆婆,这就错不了。”

牡丹:“……”行吧!穿着不合适了,咱妈会说她穿的是孩子们穿旧的,过时的。

小意一看两嫂子买的东西,干脆叫上大姐,两人上街。小如只给父母买内衣,时髦内衣给买上。小意呢,给爸爸挑衣服,配着嫂子们给自家妈买的挑。

就像是男款的大衣,不仅的毛呢的,就是风衣……穿上应该也很好吧。中山装慢慢补流行了,但是高档的西装还是能提两套的。

里里外外的给买起,叫来开会的人给捎带回去。

年前,桐桐就收到了半炕的衣裳。除了别人从京城捎带回来的,还有一个包裹,是从特区寄过来的。里面有十条牛仔裤,蓝格莹莹的颜色,这应该是润叶寄回来的。

好吗?应该是好的。但是四爷和桐桐都不满意。桐桐觉得颜色上来说,还是太过于保守。

四爷点头,你肯定不喜欢,毕竟不热闹。不热闹是对的,但是你们这个配色,只是没犯错,并不是说时尚!钱没少花,其实配到一块,还是土的掉渣。

而且,给男士买了西装,为什么不配皮带和皮夹呢?给女士买了高龄的毛衣,长风衣,这颜色搭在一起还能干。可你们这长丝巾……怎么往上搭?

心是好的,只是不具有时尚度,凑活着在小县城能做个时尚达人吧。

桐桐翻腾了半天,还是穿了牛仔裤,然后是紧身的高领毛衣,穿上靴子之后,把牛仔裤塞靴子筒里。再看看大衣:“……”她跟四爷说:“是不是搭一件白色的宽松的短羽绒服会好看一点……”

是啊!至少不犯错。

没有搭配,就这么凑活穿吧。

金喜和小蝉下班回来,专门买了牛蹄子,说在这边炖上明早吃,谁知道一进门就看见自家这老太太穿着高跟靴子牛仔裤,贴身的毛衣在厨房忙活着呢。Z??

两人:“……”这是什么造型?这是什么造型!穿的这都是什么?!

金喜赶紧去关门,小蝉觉得这人怎么这么没眼色:“多好看呀!”紧张什么?老太太高兴比什么都强。

那种哄孩子的语气,桐桐委屈的看四爷:“……”我老了?

四爷:“……”那必须没有!他问说:“小林呀,能开饭么?”

金喜:“……”一辈子都没喊过‘小林’,老了老了,成小林了?

“小金,擦桌子,吃饭!”

金喜忙去擦桌子,结果抹布被他爸抢了。

小蝉白了金喜一眼:“……”越学越回去了,以前的眼力见都去哪了。老爷子和老太太不服老呢。

一直都没觉得父母难伺候的两口子,开始频繁的给其他人告状:现在可难伺候了!非不服老。不能干什么,偏去干什么。

大冬天的,下个雪,两人在院子里玩冰雕,一玩就是半晚上,这要是感冒了,绝不是我们没照看好。

今天天冷,池塘的水冻结实了。以前都不溜冰的爸妈,两人还专门去省城买了溜冰鞋,去河沟里,去池塘的冰面上滑冰,那飞驰电掣的,能吓死个人。

出门都是能坐车的人,偏爱自己开车出门。他们开车,司机坐着。这有没有老花眼,咱可没检查。劝他们去做个检查,那比干啥都难。

总之就是,父母老了之后,比孩子难管教。孩子敢玩雪溜冰,一顿打的就消停了。可这是父母呀,他们熊起来,能怎么着。

把顾艇听的哈哈哈的笑,想起来就笑。

他打算在什刹海附近买个四合院,“爸妈绝对能适应京城的生活,你听我的吧!别总想着跟爸妈住,他们不爱被人管。回头请个小阿姨做家务,请个司机开车陪着……人家过的比咱们还自在。”

“四合院得修整呢,修整的费用比房子都贵,而且,能买吗?”

那得看谁去办了,咱出门问题不大。倒也不用很大,齐整就行,“这事你别管,听我的!大哥三哥他们的主意不成,动不动就说接来跟他们住……”

住什么住?自家那老泰山是个很神奇的人物,既古板又前卫,身上甚至带着点小资的调调……这么一个人物,养了一群土里刨出来的土豆,过的不定怎么憋屈呢。

老都老了,随心所欲一点,又怎么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