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4章 工地焚尸

邹鹏飞同前任妻子离婚后。又和现任妻子许琼结婚后,两人相敬如宾,感情非常好。他对两个孩子也是疼爱有加,从没打骂过他们。

在邹鹏飞的家里,到处贴着他书写的治家名言和美德警句,显得很有文化修养和气息。邹鹏飞对秦仁杰交代,他虽然只读了初中,但舞文弄墨是他的爱好,书法很不错。

但是,就是这么一个有责任心,有孝心,有爱心,会书法的人,骨子里却是变态犯,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他是典型的“两面人”,

真是应了龙国的那句老话,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等待邹鹏飞的将是法律的审判,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十一月二十日下午,长安市莲湖区甘桂路尽头的一处待建工地上,发现一具被完全烧焦的尸体。

东海省警厅刑侦总队接到报案电话后,立即派副总队长秦仁杰前往现场破案,同时110指挥中心指令长安警局出警。

秦仁杰和长安警局刑侦队长朱彬几乎同时赶到了案发现场,同来的还有侦查,技术员和法医。

现场位于万宝新区的待建工地,四周空旷,没有民居。由于工地位于甘桂路南端断头路的尽头,因此路过工地的行人和车辆几乎寥寥无几,工地上的工人家属辟了几扶菜地种菜。

最先发现焦尸的是工人家属廖某,她向秦仁杰反映:她当时是到工地上的菜地里摘菜,结果发现在围墙的西南角有一堆焦黑的物体。她走近一看发现是一具烧焦的尸体,吓得赶紧打110报案。

秦仁杰在现场发现,那具烧焦的尸体,部分部位的皮肉已经完全被烧掉,露出了已经被烧焦的人骨,头部部位盖着一张车用脚垫。

法医王鹏对烧焦的尸体进行检查:尸体呈头朝东,脚朝西的仰躺状。已经完全被烧焦。身上的衣服只能从被烧焦的残片上依稀可以辨认,头面部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无法确认死者的面貌特征。

王鹏根据尸检结果析,死者身高在一米七左右,年龄在二十五岁上下的男性,死亡时间在两天之内。

王鹏在焦尸的头部发现被锐器击打过的迹象,但并不足以致命,死亡原因应该不是击打头部所致,而是另有其它原因。

王鹏将焦尸拉回东海警厅刑侦总队法医室进一步检查时,发现死者头部虽然烧得面目全非,但相对完整,骨头没有完全炭化。

王鹏发现死者的舌骨骨折,判断死者生前脖颈遭到了勒扼,由此推断死者的致死原因应该是机械性窒息,很可能是被掐死,也有可能是勒死。

一般情况下,但凡是被勒死或者被掐死的凶案中,死者和犯罪嫌疑人一般都存在某种联系。

秦仁杰在现场勘察时没有发现任何打斗痕迹,由此判断工地并非是第一案发现场,而是抛尸,焚尸灭迹的现场。

案发现场周围有大量生活垃圾,给勘查带来了极大的不利,秦仁杰除了在现场找到被烧焦的衣服残片,没有被烧焦的衣裤上的金属饰物外,只提取到了一枚壹元硬币,一些纸屑,一把雨伞和两块汽车上的脚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