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取神佛一缕光小狐狸爱吃肉

第248章 骚气

与昨日不同,他今日将一头墨发用玉冠一丝不苟地束起,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和清晰的鬓角,昨日被烧焦的发尾被巧妙地掩盖了起来。

那张原本因披发而略显阴柔的面容,此刻轮廓分明,剑眉星目,平添了几分冷峻的英气,通身散发着不容小觑的气度。

陆亮慌忙站起身,躬着腰快步迎上去,姿态谦卑:“客…客人,您…您现在就启程吗?”

楚元庆并未立刻回答他,而是目光越过陆亮,投向楼上那扇依旧紧闭的房门。

他朝店小二微微颔首。

店小二会意,立刻小跑着上楼去唤人。

楚元庆这才收回目光,转向陆亮,声音平和却带着不容置疑的话。

“不急。赶路要紧,肚子更要紧。还没用早膳吧?”

他示意了一下旁边一张刚收拾干净的桌子,“坐下,一起用点。后面的路途漫长,都要麻烦你了。”

陆亮注意到楚元庆刚才回望房门的动作,心中掠过一丝疑惑,但这点心思立刻被他压下。

他哪有资格问?

连忙应道:“是,是,多谢客人。”

两人刚在桌边坐下,店小二已手脚麻利地端来了热腾腾的包子和米粥。

陆亮拘谨地只敢挨着凳子边坐。

这时,楼梯上传来轻快的脚步声。

还有一道抱怨的声音,听的他嘴角直抽。

“怎么这么早,这么冷的天,让人离开温暖的被窝,如同杀人父母。”

一个极其漂亮的小公子走了下来。

墨发用一根青玉簪高高束起,露出修长白皙的脖颈,穿着一身裁剪合体的宝蓝色锦缎棉袍,腰间束着同色丝绦,坠着一块温润的玉佩。

眉眼如画,唇红齿白,一双眼睛清澈明亮,顾盼间神采飞扬,通身的气派一看便是富贵乡里精心娇养出来的小少爷。

不会是主子把丞相府家的公子给拐来了吧?

陆亮心中咯噔了一下。

但是他不敢抬头看,默默的垂下眼帘。

就听见小公子撒娇的声音。

这声音有点奇怪。

“楚叔叔,您这也太早了吧!”

凤吟揉着眼睛,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慵懒沙哑,却丝毫不损那份少年人的清亮。

楚元庆将一个刚出笼、冒着热气的肉包子推到她面前的碟子里,语气是恰到好处的温和与长辈式的关怀。

“快趁热吃。吃饱了身上才暖和,路上才扛得住寒气。”

凤吟自然地拿起包子,道了声“谢谢楚叔叔”,小口咬了起来。

她眼波流转,仿佛才注意到桌边多了一个人,目光落在陆亮身上,带着几分好奇的天真:“咦?这位大叔是……?”

楚元庆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口手中的包子,细细咀嚼咽下,才放下筷子,淡然介绍道:“哦,这是我新雇的马夫,姓陆。后面的路程,就由他驾车了。”

他顿了一下,目光转向凤吟,唇角噙着一丝若有似无、带着审视意味的笑意,“见他也没用早饭,便招呼着一道坐下吃点。怎么,吟儿介意?”

楚元庆那双深邃的眼睛,此刻如同探照灯般,直直地落在凤吟脸上,不放过她一丝一毫的表情变化。

陆亮见此,脸上顿时涌起浓重的窘迫,像被火燎了似的猛地站起身,腰弯得更低了,声音带着惶恐。

“对…对不住,公子!小的糊涂,不该跟您同席!小的这就……”

说着便慌慌张张地端起自己那碗几乎没动的粥,就要退开。

“哎?”

凤吟眼疾手快,伸手虚虚一拦,声音清亮,带着些无语。

“做什么?坐下吃你的!这饭钱又不是我付的,”

她说着,俏皮地朝楚元庆那边歪了歪头,眉眼弯弯,露出一个促狭的笑容,“谁付的钱,谁说了算,是吧,楚叔叔?”

“好好吃你的饭,这钱又不是我付的,谁付的钱谁说的算,是吧?楚叔叔?”

凤吟说着俏皮的给楚元庆挑了挑眉。

那可爱的模样,别提有多可爱了。

陆亮僵在原地,一时有些为难,走也不是,坐也不是,一张老实巴交的脸涨得通红,额角都沁出了细汗,显得手足无措,万分为难。

楚元庆听明白了凤吟话里的意思,嘴角噙起一抹了然又带着几分兴味的微笑,直接抬手按在陆亮肩膀上,力道温和却不容抗拒地将他按回座位。

“坐下吧,无妨,出门在外,不必讲究这些虚礼。”

凤吟笑眯眯地继续啃着手中的肉包子,眼角的余光却若有似无地扫过陆亮的脸,心中念头飞转。

有意思!

昨天还是馄饨摊老板兼传递情报的接头人,今天摇身一变就成了马夫?

这戏法变得可真够快的。

有点意思。

看来这趟旅程,比他预想的还要“有趣”几分了。

不知道这位楚叔叔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

她突然对后面的路程有了丝期待。

她哪里知道,对方正盘算着日夜兼程、马不停蹄,恨不能插翅把她这“关键人物”早点送回老巢。

毕竟楚元庆顶着丞相府门客的身份,离京太久,难免惹人生疑。

虽然借口还算周全,却也经不起有心人细究。

三人各怀心思,表面上却维持着一种奇异的和谐,安静地用完了这顿气氛微妙的早餐。

刚放下碗筷,店小二便抱着一个硕大的油纸包裹跑了过来,恭敬地递给楚元庆。

“客官,您昨日吩咐备下的干粮和肉干,都在这儿了,齐活!这是找您的碎银子,您收好。”

陆亮很有眼力见儿地立刻上前,躬身接过了那个沉甸甸的包裹。

楚元庆随手将找回的碎银子纳入怀中那个……异常显眼的荷包。

凤吟的目光不经意扫过那个荷包,嘴角几不可察地抽搐了一下。

啧……

那荷包……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骚气。

一个大男人,居然用个绣着繁复牡丹纹样的荷包?

这品味……多少有点……嗯.....好品味!

不过,说来也怪。

饶是如此花哨的物件,挂在他身上,竟也不显突兀,反而衬得那清雅中透出几分难以言喻的风流意态。

果然,好看的人,披块麻袋都好看。

哎!

男人啊!

真要精致起来,那可真称得上是活色生香了。

难怪盛京城里关于这位的某些传闻……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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