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章
果然楚国封君不是那么好做的,其中诚恳者少、善用同僚者多。
不过假阎罗之名对周元而言并不凶险。
一来他可以让桃园土地担下此名号,再将其送入幽冥阴司受审。
想来这等平叛擒王的功绩,定能晋升阴司职位、并获得物品奖励。
另外桃园土地也不吃亏,自一方土地越过多种职位,直接晋升假阎罗之名,也算成了一时豪杰。
二来他将其收入物品栏中隔绝效果,等需要时再随时取用。
当然送给忘尘君也不错,或许能从她手中获取一些有关轮回往生的特殊奖励。
总之只要不冒然承担假阎罗之名,便不会有什么危害。
“云和王莫要自谦,正所谓良机难觅、稍纵即逝。
我等秘境之人难以提升实力,起势建业未必不是一条出路。”
“既是良机,顺山王为何不自己承担此名。”
“实不相瞒,我偶获此物与记事冥书一部。
得知印玺功效后我欲借力成一番事业,却苦于福德不足难承贵名,只好寻福神之属售卖,看能否得些补偿。”
假阎罗彭不焕说谎了,其顶着假阎罗之名却言自身无法承接印玺之名,似是想用利诱之法,寻人转移风险。
不过其手段虽然简单粗暴,但也有婉转迷惑之处。
“云和王若不欲犯险,亦可将此物送至幽冥阴司。
想来阴司判官会设法将此物销毁,并奖励云和王的功绩。”
说话间,假阎罗彭不焕探手入袖,从中取出一枚百鬼捧镜四方印与一卷锦书展示,仿佛并不担心周元取而不还。
印玺以墨玉为基、明镜为纽,取镜照诸恶之意,底部有篆文成字、鬼文为饰。
自上至下、先左后右成字两行,谓曰“幽冥五殿、阎罗判决”。
至于锦书就较为普通的,为黑锦布、血纹字,偶有血污遮挡处,亦能看清其下字。
“云和王请看此书,可知我言存诚。”
【叮,获得执血痴愚书1。】
周元接过翻开查看,见一腔痴血不服输,阎罗难度痴执鬼。
“余制印大匠爱印成痴,好仿制天下之印以显其能。
帝王印成难辨真假、城隍印成以假乱真,遂自喻法通阴阳,无需在意身后事。
将亡时自写城隍文书,又加盖仿制城隍印果真骗过拘魂使,遂以无罪身畅游幽冥地。”
“一日有阴差来寻,言定轮回之日已到,需入幽冥第五殿定判决、再入幽冥第十殿定来生。
吾不以为意,至幽冥第五殿待审,谁知阎罗判我欺瞒之罪,判我入狱受罚。”
“吾心有不甘,记下那阎君印模样,准备仿制一枚赦免己罪。
然牢狱甚苦无法操持,为此我未能如愿,只得以执念为刀、将不甘刻入灵魂,待轮回新生再行此事。”
“大善,轮回后我穷尽一生制成一枚阎罗印,可骗城隍、命土地。
临终时写城隍令、阎罗令数卷藏魂,又至幽冥无所困。
再见阎罗时又得判欺瞒罪,取来阎罗令竟无法迷惑阴兵鬼将,遂入狱受罚轮回往生。”“想我自喻呈天下名匠,怎会被那阎罗轻易识破,为此再兴执制印。
如此多次后,阎罗忽对我言,再不弃执念,将坠修罗道成那修罗鬼血海永沉沦。”
“我问阎罗,为何我九世制印尽善尽美,竟无法得阎罗印分毫真意。
阎罗答曰,非印证吾名、乃我名成印。”
“我不信亦不懂,阎罗请阴差取来我制之印,将那旧印抛于我。
遂拿我仿制之印言,自今日起此印为真、那印是假,而后加盖诸文书果然诸文皆真。”
“那时我方知,假印入真阎罗之手亦为真,真印入假阎罗之手亦为假。
可我没有输,印之真假不在印、谁是阎罗谁印真。
故特留此书告后来者,你若持此印而成事,亦能成为真阎罗。”
一卷文书道明了假阎罗印玺的来历,却未道明顺山王彭不焕为何能获得此印。
或许他的背景故事与假阎罗印玺有关,否则不该身怀这等奇物。
“顺山王所言不虚,此书确实有些可证你言。
且将那印玺与我看看,唯有印可对书,方才有价。”
“云和王请看,此印觉无虚假。”
【叮,获得假阎罗印1,装备后可获得假阎罗之名。】
【介绍:巡山鬼将得奇印、闯入人间做阎罗,假名假印力为真、终得权与印加身。
往来亡魂难分辨、逞得一时阎罗威,兴致起时笑阎罗,你我到底谁为真。】
【效果:福神或阴差单位可以神为引印落命宫,并承担假阎罗之名,当前绑定者为假阎罗彭不焕。】
【判诸罪:受到攻击后可判决目标判罪责,目标被判罪后可触发克制效果。
注:终是假物以力促真,神属性与第四属性低于目标时,难以判决罪责。】
【罚诸恶:可将阴鬼类术法或阴司律令化为群体攻击,术法律令威力不减,但消耗会增大。】
【假阎罗:可幻化假阎罗法相,于此状态下可增幅阴魂术法效果与阴司律令威力,亦可调动60级以下的阴兵鬼将。
注:每次调动阴兵鬼将皆会增加暴露风险,暴露后将被阴司判官追捕缉拿。】
【真与假:可主动激发斗阎罗事件,战胜阴司第五殿主阎罗后假印可转真,并获得诏安或围剿事件。
注:斗阎罗事件战败后,将被送入修罗道经血海沉沦之苦。】
“云和王你看此印可为真?”
假阎罗彭不焕见周元目视印玺不时翻动,不知其以何法检验。
“确实为真,顺山王可说说报酬几何。”
“报酬?云和王此言何意,不应该你来支付灵物购买此等宝物,也为自己换个起势机会吗?”
“顺山王说笑了,假阎罗之名后患无穷,五蛮王辟宫子之事近在眼前。
你想摆脱此名号当有诚心,而非在此哄骗我。
你若非要讨物倒也简单,待我赠你几斧锤灭那引祸之心,再用你之头颅为礼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