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借刀杀人料理陈兴安

苏锦汐看着陈兴安那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硬撑脸面的模样,不禁轻嗤一声笑了出来。

原本她还想着给他留点面子,没想到这人如此能装。

哼,她可不是什么圣人,而且她最喜欢的就是撕牛皮了。

苏锦汐站起身,快步走上前,在陈兴安即将离开药铺之时,将银针扎在了他的手腕上。

陈兴安手腕突然一痛,本能地松开了手中的诗稿,轻声闷哼了一下。

接着,他看到苏锦汐弯腰捡起了自己的诗稿。

苏锦汐那如葱白般修长漂亮的手指捏着诗稿,认真地看了一遍,随后笑眯眯地看向他。

她戴着面纱,看不清脸以下的容貌,只见那双含着水光的杏眼因笑容而媚态横生。

眼尾微微上挑,透着一股勾人摄魂的俏皮劲儿,看得陈兴安一时失了神,心脏怦怦直跳,连手上的疼痛都忘了。

陈兴安真想现在就揭开她的面纱,看看面纱之下究竟是何等倾国倾城的容颜。然而,他还来不及多想,就见一道银光朝着他的眼睛袭来,他本能地向后退去。

只听到苏锦汐冷冷地说道:“这次暂且放过你,再敢这般看我,就别想要眼睛了!滚!”

一股无形的压力瞬间弥漫开来,陈兴安莫名地感到心惊胆战。

等他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跑出药铺很远了。

他停下脚步,心中又是懊恼又是气愤,觉得苏锦汐实在不识抬举,自己好心讨好她,她竟然敢这样对自己?

可偏偏苏锦汐如今身份特殊,自己又不能把她怎么样,而且自己还正有求于她。

无奈之下,他只能悻悻而归,心里把苏锦汐骂了个百八十遍。

走着走着,陈兴安总觉得好像少了什么。等回到家,他才猛地想起,自己写的诗被苏锦汐拿走了。

苏锦汐这是什么意思?拿他的诗做什么?难道刚才那么凶只是故作矜持?

实际上看了他的诗后,心里对他产生了爱慕之情,所以想把诗藏起来,细细品读?

这个想法让陈兴安欣喜不已,他不禁得意起来,心里盘算着回头再写一首诗给苏锦汐送去,到时候好好给她诵读一番,说不定下一次苏锦汐就会对他和颜悦色。

用不了多久,就会主动揭开面纱,让他一睹真容,甚至对他心生爱意。

陈兴安得意洋洋,却不知道自己即将大祸临头。

下午,一位身着长衫,神情严谨严肃的长者牵着牛车,带着一位老妇人前来就医。

看到这人,苏锦汐就知道她等的人到了。

上午师父提到过,镇上学堂李先生的母亲是这里的常客,每隔半个月会过来复诊一次,今天下午会过来。这也是为何中午她拿陈兴安诗词的原因。

邵大夫为李老夫人看完病后,石悠然去抓药,苏锦汐走上前,轻轻施了一礼,

“先生,我听师父说您博闻广识,是极有才华的学者。今日中午我得到一首诗,觉得其中满是污言秽语,可那书生却觉得我不懂鉴赏。正巧您今日过来,能否帮我看看?”

苏锦汐说着,将手中的纸张递了过去。

这个年代男女有别,她犯不上主动处理陈兴安,所以借刀杀人最合适了。

李先生一开始没留意诗的内容,先是看到了字,他觉得这字有些眼熟。

端详许久后,他突然发现,这不是陈兴安的字吗?

想到这里,他又读了读上面的诗词,脸色瞬间变得十分难看。

他怎么也没想到,这种充满情情爱爱内容的东西,竟然出自自己得意门生之手。

若是陈兴安将这样的诗写给一个未婚女子,他还可以当作是求爱之举。

可陈兴安却把这首表达情爱的诗给了一个已婚妇女,这是什么意思?

他不认为陈兴安给一个女子看这样的诗,只是为了让对方鉴赏。

想到其中的含义,他都替陈兴安感到脸红。

李先生微微有些气喘,努力压下心中的气愤,说道:

“这首诗写得实在欠佳,有污苏大夫的眼睛了。若是苏大夫不介意,就把它交给在下吧。”

苏锦汐见达到了自己想要的效果,便说道:“先生都这么说了,我自然恭敬不如从命。”

苏锦汐和邵大夫送走李先生后,邵大夫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苏锦汐脸色一冷,说道:“师父,那个陈兴安莫名其妙,今天拿一首情诗给我看,所以我就把他写的东西给了李先生,省得他以后再来骚扰我。”

邵大夫没想到竟然还有这等事。

因为陈兴安和她儿子是村里为数不多去镇上读书的人,两人算是同窗,关系也不错,再加上陈兴安平时知书达礼,她也一直很看好陈兴安。

没想到他居然是如此轻浮之人!

虽然邵大夫觉得苏锦汐此举有些过分,但她也明白,这样做确实能一劳永逸,杜绝后患。

邵大夫点点头,略带歉意地说道:“是为师没有察觉到,以后看诊,为师陪你一起。私下里要是有人欺负你,你直接反击,为师给你撑腰。”

在古代,学子的名声至关重要,若是名声有污,甚至可能影响到读书。

苏锦汐本以为邵大夫会觉得她做得太过分,毕竟她这么做,即便李先生让陈兴安继续读书,也知道他人品问题,根据李先生的为人,都不可能出头保陈兴安科举。

那么他很可能无法参加科举考试,这对于一个读书人来说,几乎等于毁了一生。

苏锦汐原以为师父会责备她,没想到师父不但没责怪,反而向她道歉,还说会做她的靠山,这让苏锦汐心情瞬间大好,对这位师父愈发喜爱。

她挽着邵大夫的手,笑着说道:“多谢师父。师父放心,一般人可欺负不了我,要是真遇到对付不了的,我肯定找您做靠山。”

下午来看病的人不多,邵大夫便让苏锦汐早点回去。

苏锦汐刚走出村子,就看到慕凌铄骑着马过来了。

慕凌铄一看到她,立刻策马加速,到她跟前停了下来。

男人端坐在高大的骏马上,更显威武不凡,他面带微笑,伸手拉她上马。

这动作洒脱中带着潇洒,豪迈中带着霸气,矜贵中带着清雅,把苏锦汐迷得不要不要的。

上了马还想着这世间怎么会有如此风神俊朗的男人?

而自己竟然如此幸运,这么好看的男人是自己的!

她觉得自己穿越到这里真是值了!

“夫君,你怎么没上山?”

“上山了,给你摘了些野果就回来了。”

说着,慕凌铄将小篮子里洗好的水果递给苏锦汐。

即便他知道媳妇儿有更好吃的水果,但他觉得,媳妇儿的是媳妇儿的,自己亲手摘的,代表着自己的心意。

苏锦汐看着篮子里各式各样还带着水珠的水果,心里感觉更加幸福了。

她抬头在男人脸颊上亲了一口,说道:“夫君,你真好!”

刚说完,苏锦汐就感觉肚子动了一下。

之前虽然也有胎动,但并不太明显。

这一个月来,孩子长大了,胎动也愈发明显,有时候甚至能隔着衣服看到肚皮的起伏。

就像此刻,苏锦汐立刻抓着男人的手放在自己肚子上,笑着说道:“你看,咱们的宝宝也在感谢你呢!他说喜欢吃爹爹给他采的水果,还说他和娘一样喜欢爹爹。”

这段时间,媳妇儿偶尔也会跟他说孩子动了,他也能看到媳妇儿肚皮的动静,但像这样亲手抚摸到胎动还是第一次。

他感觉到手底下轻轻动了动,明明是再平常不过的举动,可不知为何,他激动得不行,甚至觉得幸福得快要落泪。

这是他的孩子,是他和媳妇儿的孩子!

他激动得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觉得自己是这时间上最幸福的男人。

直到手底下没了动静,才轻轻抚摸着媳妇儿的肚子说道:

“宝宝乖,在你娘肚子里要听话,别折腾你娘。你想吃什么,爹都给你弄来。”

看着男人小心翼翼又满是幸福的样子,说出的话还处处为自己着想,苏锦汐忍不住幸福地笑了。

怎么办?她越来越舍不得离开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