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春之城(十三)

第31章春之城(十三)

那年春之城的春天格外长,每天除了看男人们狩猎就是参加女人们的聚会。

春之城上流社会的女眷们很热衷于把圈子里的姐姐妹妹聚集在一起吃吃喝喝聊八卦,这些活动多是展示男人财力物力的噱头,若论受欢迎程度首富家的女眷首当其冲,因而首富家也成了贵女们的常驻据点。

缇娜在百无聊赖的参加了这个月上旬的第十场聚会之后,终于忍受不了这种和漫无目的的交流和毫无营养的炫耀,在聚会间隙偷偷跑出来,抱着一本已经搁置了近半年没有阅读的书躲到成荫的树后细细翻阅。

这本书是她从阁楼储物间里翻出来的一本老话本,话本的笔者她从没听说过,但他写的故事却十分引人入胜,这已经是她看的第三本了。

假如有机会她很希望能见一见这位笔者,他笔下那些奇幻曼妙的世界实在太让人神往,让人不得不感叹,他真的和她们一样是生活于这个世间的人吗?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这样神奇的世界只有他能看到,她却看不到。

比如她现在读的这本。

笔者创造了一个皑皑的白雪之乡,这里长年飘雪,乡里所有村民都是女人。这些女人很长寿,终年生活在乡里从不曾外出,但如果有外乡人来此她们倒是很乐意接待,也欢迎他们在此地结婚生子,但只有一条,这些外乡人永远不能把他们的妻子和孩子从白雪之乡带走。

这是白雪之乡的训诫,这条训诫从白雪之乡存在伊始就口口相传,乡里人虽不明白却也一直好好的遵守着。直到某天,又一个姑娘爱上了一个外乡人。

外乡人只是路过此地,与这里的姑娘相爱实属意外,时间一到他不得不离开。但更意外的是,姑娘怀了他的孩子。权衡之下这位外乡人便决定带着姑娘离开。

“乡里不允许你们离开只是担心你们不能适应外界的环境,但人本身都是有适应性的,我能在你的家乡遇到你,你也可以在我的家乡一起生活。没有人会离开一个环境就活不下去的。”外乡人竭力劝着爱人同自己一起离开。

白雪之乡的姑娘抚摸着自己的小腹,那里揣着一个属于她和爱人的结晶,她无法想象往后再也见不到爱人的日子,终是点了头。

两个人决定在一个雪夜悄悄离开。

外面的世界是姑娘从未见过的精彩,山是绿的,水是蓝的,花朵是鲜艳多姿的,一生只见过雪的她眼里忽然充满了让她惊喜的颜色,原来世界并不只是白色的,这才是它该有的模样,如此美丽,如此……让人感动。

然而开心的日子没过多久姑娘就觉得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对劲,她开始发热,大汗淋漓,很快就变得虚弱不堪。她和外乡人都很着急,同时又为肚子里的孩子担忧,外乡人为她去求药,但她的症状药石无医,日益加剧。

终于,在离开白雪之乡的第七天,她倒下了。

……

缇娜看到这里抹了抹眼泪,为姑娘离开家乡的勇气和两个人不得而知的未来。她急切的翻到下一页,想知道结果到底如何了。

但是——

缇娜:“??”没了,这就完了?!哦不是,故事还没完结,但可气的是后面的书页不翼而飞了。

缇娜叹着气把书摔到一边,“真吊人胃口,也不知道结局到底怎么样了,那位姑娘是好了还是……”

“她死了。”一个突兀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

缇娜吓的跳起来,“是谁?”

“您好,打扰您了。”

从旁边一棵树后的巨石上跳下一个年轻人,年轻人带着瓜皮小帽,穿着一身深咖色的格子衬衫和背带裤,眼里带笑的看着她,“我是不是打扰这位美丽的小姐看书了?”

缇娜板着脸不高兴的看着这个擅自出现在自家后院的莽撞小伙子,“院里都是在聚会的女眷,你是怎么跑到这来的?”

“啊,我是这里的学徒。”

小伙子解释道,丝毫没有惊扰到主人家的羞愧和自觉,他被正午的阳光刺的眯起了眼睛,随即他的视线就落到了缇娜的裙摆上。

“今天的阳光正好,瞧,它爬上了您的裙角,我猜您的名字一定和它一样灿烂。”

我看你才是给点阳光就灿烂!

缇娜扬起漂亮骄傲的下巴,“想套我的名字?哼,等下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吧。”

小伙子被轻视了也不恼怒,好脾气笑了两声。

缇娜忽然故事的结束和他剧透的那句“她死了”,忍不住又化开板着的表情,“你怎么知道白雪之乡的姑娘死了?你看过这个故事?”

年轻人挑挑眉,“当然,我看过很多遍。”

缇娜忍不住更好奇了,她此时全然没意识到自己的好奇已经从那本书转移到了眼前这个人上。在这个奢靡的圈子里她认识的全是些只知道狩猎、赚钱、泡妞的男人,没想到自己家的一个学徒竟然会和自己看同一本书。

她马上对这个人另眼相看了。

“白雪之乡的姑娘为什么死了?”她不由得问。

小伙子的目光忽然变得深远,仿佛透过阳光和绿荫看到了一个她看不到的世界。

“因为她是雪人啊。雪人离开白雪之乡当然要死,所以乡里才有训诫不让她们离开。”

“啊。”缇娜捂住嘴,忽然红了眼眶,“原来竟是这样,那她的孩子岂不是也跟着她一起死掉了,这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啊抱歉抱歉,我不是故意要把您惹哭的。”

小伙子手忙脚乱从兜里掏出一张帕子,慌乱递过来时又飘到地上,“您为什么要哭呢。白雪之乡的姑娘看到了从未看到过的世界,也付出了该付出的,人生本就如此啊。”

缇娜擦泪的手顿住……看到了从未看到过的世界……也付出了该付出的……人生,本该如此吗?

她已经渐渐枯竭的心忽然颤了颤。

……

在那个奢靡的圈子里要打听这样一位爱读书的出众小姐很容易,所以没等下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西蒙就得知了那位年轻小姐的名字。

缇娜·席德利,首富千金。

西蒙那时的身份只是一个在首富家做学徒的穷小伙子,因为人机灵手脚勤快被管家提上来给自己打下手,虽然在一众仆人当中已经是前途无量即将飞黄腾达了,但在主家眼中却截然相反。穷人就是穷人,除非他一夜暴富兴许能挤进上流圈子,仆人也只能是仆人,就算位置再高做到管家这个层面也仍然只是个仆人。

席德利家也是后来居上的典型,一开始他们并不属于这个圈子,但缇娜的父亲贝尔·席德利很有些经商头脑,手腕了得,加之抓住好的机遇搭上了春之城前任市长,很快就挤进春之城上流社会,并逐渐成为圈子里的东道主。

缇娜过了几年吃穿不愁的日子,从一开始被嘲笑乡下丫头到后来整个圈子里的人都来和她称姐道妹,无聊的聚会逐渐取代以往的所有活动成为生活的主要日常。她心里很燥闷,其实她一点都不喜欢这群人,她厌恶这种所有人都挂着面具的虚假生活,如果可以选择,她宁愿去田野上自由撒欢。

但是她又深知这种金丝雀般的日子没有尽头,她单身时,是被展示的保值品,她嫁人后,就会变成被圈养的贬值货,这是春之城上流社会为圈子里的所有女眷贴上的卑劣标签。她那颗跳动的心脏用不了多久会枯竭在这样无聊又悲哀的岁月里,而她的父亲将是最大的元凶之一。

缇娜在这样无望又渴望被拯救的等待中度日如年,然后,生动洒脱的西蒙出现了。

年轻人的爱情总是一触即燃,西蒙的出现成了缇娜暗无天日生活里唯一的一束光。随后就像春之城传说里所讲的那样,他把整座城市的风光——集市、高山、森林都当成礼物一一送给她。

他们相爱了。

西蒙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缇娜从他的眼里看到了许多从未见过的景色,了解到了许多美妙瑰丽的世界,有时她甚至会产生一种错觉,把他和自己喜爱的那位笔者混为一体。

不过偶有两次她玩笑般提起这件事,西蒙总是眨着眼睛调皮的调笑她,“也许那真的是我呢。”

“怎么可能。”缇娜丝毫没当回事,毕竟那位笔者知识渊博,思想雄厚,可不是一个小学徒能比的了的。

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两个人因为身份悬殊恋爱不敢摆到明面上来,于是隐秘又甜美的爱情持续了一段时间,直到缇娜的父亲要把她嫁给市长的儿子,她抵死不从,她身边的女仆这才将自己撞破他们的事告到缇娜的父亲、春之城首富贝尔·席德利面前。

……

宝石的红光渐渐减弱,夏莱缓缓睁开眼睛,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从沉浸的故事中醒来。

又经历了一遭过往的缇娜和西蒙正悲切又心疼的看着彼此,让夏莱想起一句诗来——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你真的来见我了……”缇娜率先抽泣着开口,“对不起,亲爱的西蒙,对不起,一切都是因我……”

“不,缇娜,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啊。”

西蒙拉着缇娜的手哭道,“该道歉的人是我才对,我根本不是什么穷人家的小子。”

缇娜还没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西蒙?”

西蒙抖着嘴唇,悲恸的捂住自己的眼睛,道出一切悲剧的源头。

“我叫西蒙,可我姓‘邓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