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气过人木子心

第366章 《修真界女皇》

刚跑到曹胜面前,还没站稳,她就把一沓信纸递给曹胜。-丸?本+榊/戦! +更_欣/蕞-全,

这种信纸,落入曹胜眼中,让曹胜不禁有些感慨。

因为这沓信纸最上方,印刷着四个大字“徽州师专”。

原时空,他大一的时候,偶尔会和以前的高中同学通信,每次去校外小店买到的信纸,都是这种印着“徽州师专”的。

后来,大家开始流行用电子邮箱,他才渐渐没了用信纸给人写信的习惯,再后来,有了手机,电子邮件渐渐的,也不再用了。

重生后,他更是一次都没给谁写过信。

所以,这种信纸,能勾起他一些回忆,让他有些感慨。

“学长!麻烦您帮我看一下。”

汪玫喘着粗气,满脸笑容地说。

曹胜点点头,接过信纸,开头的书名映入他眼帘。

——《修真界女皇》

作者:玫瑰

简介:一道闪电,带她来到传说中的修真界,这里有四大顶级修真门派,还有数百家强弱不一的修真宗门。

可惜,来到这里,她只投胎到一户普通人家,除了从小长得挺漂亮,其它都不值一提。

但既然来了修真界,她肯定不愿庸碌地过几十年,最后化作一抔黄土,所以她想方设法,历经艰难险苦,拜师四大顶级修真门派之一的瀚海仙岛,只是,她的资质很一般,想尽办法,也只能成为瀚海仙岛的一个外门弟子,作为外门弟子,她刚入门,就要成为一名内门弟子的婢女。

她欣然接受。

却在心里立志要成为修真界的女皇。

对了,这一世,她叫黄玲。

她的故事刚刚开始。

……

看到这里,曹胜抬眼看向坐在自己对面的汪玫,他俩之间隔着一张圆形石桌,此时,汪玫神色期待地看着他,表情略显紧张。

见曹胜望来,她连忙问:“学长,您觉得这个书名怎么样?能行吗?”

曹胜看着她,想到的却是谈玉之前给他看的那个名叫《我们的爱情》的开头。

相比那个披着小说外衣的情书,曹胜觉得汪玫这篇开头,从书名到简介,都要正经得多。

而且,从书名到简介,曹胜觉得汪玫是真的懂网络小说,知道现在的网络小说流行什么样的故事,以及应该怎么写。

这很难得。

特别是这本书的名字——《修真界女皇》。

这个书名,让曹胜看到了汪玫柔弱外表下的心气。+天?禧?晓?说*枉\ ·追·罪/辛?漳?节′

这是很多女作者都不具备的。

如果汪玫已经写过很多本作品,那她这次起这样一个书名,他不会多想,会觉得她可能是在迎合市场、揣摩读者的兴趣,才故意起这样一个书名。

但她之前说过,她没有真正写过一本小说。

所以,这应该是她的第一本小说。

而他写小说多年,早就了解这一行的一个普遍现象。

——大部分作者的第一本作品,都是作者内心的一个投影。

古人说:字如其人。

而他们写小说的,往往是第一本作品,最能反映作者的内心世界。

很多作者在写第一本小说的时候,都是以自己为原型,来塑造书中的主角。

书中主角的志向,往往也能反映作者本人的心气有多高。

只有写的作品多了,作者学会了不少写作手法,内心中真正想表达的一些东西,已经在前几本作品中,写得差不多了,才会渐渐塑造出与自身性格截然不同的主角。

所以,当曹胜看见汪玫写的这本书名叫《修真界女皇》的时候,他对汪玫有点刮目相看。

“书名不错!选题和创意也还可以。”

曹胜回答她刚刚的问题。

汪玫有点惊喜,“真的?”

曹胜点头。

汪玫:“那后面呢?后面正文您看了吗?”

曹胜笑了下,“稍等!我看看。”

汪玫:“哦,好,那您看!我等您。”

曹胜没再说什么,低头开始看信纸上的第一章。

汪玫的字和她的气质相差很大,她看上去眉清目秀、身材纤细,给人一种身轻、体弱、易推倒的柔弱感。

但她的字却有一股刚劲的味道。

但写得很漂亮。

第一章的剧情,进入正题的速度非常快,开篇就是重生后的女主角,身穿瀚海仙岛外门弟子的白色道袍,低头躬身向面前的内门男弟子行礼,态度非常恭敬。

在简单描述现场环境、内门男弟子容貌、身材、气质的同时,以回顾的写法,用了两三百字,交代了她是怎么重生到这个修真世界的,以及她刚重生过来的平凡身份,以及她千辛万苦,想方设法,拜入瀚海仙岛的事。

开篇的剧情竟然不拖沓?

曹胜有点

意外。`我¨得¢书′城^ ?追+醉-芯,璋·洁?

直到之后的剧情,曹胜才看见汪玫初次写小说的稚嫩。

这样的开篇之后,一直到第一章结束,剧情都显得寡淡如水,写的全是女主角伺候内门男弟子的点点滴滴,只在这一章结尾的时候,提了一句她每天都要忙到深夜,入睡之前,才有一点时间修炼瀚海仙岛的入门心法——导气法。

曹胜耐着性子,又去看第二章。

第二章的剧情,依然寡淡。

有一种写流水账的感觉,几乎全是女主角伺候内门男弟子的辛苦、卑微,以及女主角在忙碌的时候,心里的一点野心。

只在第二章结尾处,写到女主角在给内门男弟子铺床的时候,突然听见内门男弟子淡淡地说:“我最近火气有点大,你今晚留下侍寝吧!”

第二章结尾处的这点剧情,倒是勾起了曹胜的一点好奇心,有一种看小黄文时的期待感,接着看第三章。

但第三章的内容又让曹胜有些失望。

第三章开篇,就是天亮了,女主角悄悄起身,一边默默地给自己穿衣,一边简单交代了几句——昨晚她没有拒绝侍寝的要求,虽然这是她重生后的第一次,但她还是配合着把第一次交了出去。

并且,在把第一次交出去的那一刻,她还努力让自己的眼神变得含情脉脉地看着身上的内门男弟子。

努力让他相信她爱上他了。

只可惜,她的媚眼抛给了瞎子,这位内门男弟子心里只有大道,目标是三年后的内门弟子大比上,脱颖而出,渴望能晋升为真传弟子。

所以,她的献身、含情脉脉的眼神,都没能让他表情有所波动,他甚至不想看她那含情脉脉的眼神,一边在她身上折腾,一边喝令她闭上眼睛,不许看他。

而第三章的后半章内容,则是女主角自己给自己身份。

这位内门男弟子还有9名外门弟子服侍。

女主角仗着自己被他睡过,出门后,就以女主人的姿态驱使其他9人,而对此,心思都在修炼上的这位内门男弟子,却视而不见,根本就不在乎。

而这,就给了女主角狐假虎威、自封女主人的机会。

……

三章看完,用了曹胜十几分钟时间。

曹胜没继续看第四章,他合上手里的信纸,抬眼又一次看向对面的汪玫。

汪玫轻咬着红唇,忐忑地看着他。

“学长!您看了多少了?感觉怎么样?”

她小心翼翼地问。

曹胜露出一抹笑容,“不错!第一次写书,能写成这样,已经很难得了。”

汪玫眼睛一亮,“真的吗?您真的觉得还可以?”

曹胜嗯了声。

汪玫脸上有了喜色,追问:“那……学长,您能帮我挑一些缺点吗?我知道我这个开头肯定有很多缺点,求求您帮我都指出来可以吗?拜托了!”

说着,她白皙纤细的玉手合十,一副作揖恳求的姿态。

但……

曹胜刚刚在她这篇开头中,看见她笔下的女主角,为了心中的野心,毫不犹豫地献出了第一次,并且,还在献身的时候,努力演出含情脉脉的眼神看着身上的男人。

以及,没能征服男人心的她,走出男人的房间,就自己给自己抬身份,以女主人的身份自居,对其它9名外门弟子发号施令。

实话说:曹胜看过她笔下的女主角是这样的风格,就已经很怀疑汪玫本人就是这样的性格。

站在读者的角度上,他挺欣赏这本书里女主角的性格。

但站在男人角度上,曹胜对写出这种女主角的汪玫,已经生出戒备之心。

他相信汪玫如果真的和书中的女主角性格一样,那汪玫以后可能会混得不错,混成人上人的可能性不小。

但他心里并不喜欢这样的女人。

也许这就是很多男人都喜欢傻白甜的原因。

太有心机的女人,实在太不可爱了。

哪怕汪玫本身长得很漂亮,笑起来也挺可爱。

但曹胜已经不敢再小看她。

当然,只是作为一个普通朋友,曹胜还是愿意的。

他想了想,说:“缺点……有几个吧!”

汪玫:“您说!请您详细说说好吗?”

曹胜笑了下,“我只看了前三章,所以我只说前三章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我觉得是很多剧情,寡淡如水,吸引力不足;第二个是有些剧情用回忆的方式来写,效果会差了不少,比如女主角献身的那一段,前一句,男人让她侍寝,下一句就是天亮了,她起身默默穿衣,然后用回忆的方式,三言两语交代了昨晚发生了什么,这方面的剧情一点都不显得拖沓,但你要揣摩读者的心理,读者虽然普遍讨厌拖沓的剧情,但这方面的剧情,大部分读者又普遍希望能拖沓一点,再拖沓一点;第三……文笔有点生涩,这挺正常,主要是你写的太少了,多写写,文笔自然能流畅起来,所

以这个不是什么大问题,也不是你短时间内,能解决的,慢慢来吧!”

“还有第四、第五吗?”汪玫追问。

曹胜微笑摇头,随手把信纸递回到她面前。

随即起身告辞,“其它都是小问题,不值一提,时间不早了,我要走了,下次再见吧!”

说着,曹胜跟她挥挥手,转身离去。

汪玫连忙起身目送,“哦,好!学长您慢走,谢谢!非常感谢!”

曹胜没有回头,背对着她又挥了挥手。

其实,她这篇开头,他看出的问题,远远不止三点。

但他懒得说太多。

也不觉得她真的希望他挑出一大堆毛病出来。

良药苦口利于病的道理,人人都懂。

但又有谁真的喜欢喝苦涩的药汤呢?

别说她只是他的学妹,就算是黄清雅拿着作品来向他请教的时候,他也不会挑出她作品里的所有毛病,也会收着说。

虽然刚刚汪玫的态度很诚恳,求他挑出她作品里的所有毛病。

但他不信她心里真希望他挑出一大堆毛病出来。

这是人性。

也是每个新人作者的普遍心理,既希望前辈指点,又不希望前辈指指点点。

很多新人,更多的是能从前辈这里得到鼓励、称赞,那样,他们就能多出很多信心。

……

回到教师宿舍的曹胜,想着《洪荒演义》昨晚已经完结,自己需要一周左右来调整状态,从今晚开始,接下来一周,都很闲,他就想趁着这几天,好好放松一下。

比如:和女友多约会几次。

既能放松自己,也能加深彼此间的感情。

这么想着,他就拿出手机,拨通黄清雅的号码。

“喂?今天这个时候怎么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现在没状态?不想码字?”

电话接通,手机里传来黄清雅的调侃。

曹胜微笑,“《洪荒演义》完结了,新书要过几天才动笔,所以从今天开始,接下来几天,我都很闲,对了,你今晚有时间吗?能不能出来一起吃个饭?”

黄清雅:“啊?今晚呀?”

她似乎有点为难,但微微犹豫后,就说:“行呀!可以!去哪儿吃?你想好地方了吗?”

曹胜眉头微皱,“听你的口气,你今晚有安排?”

黄清雅:“呃,没有!只是我最近习惯了每天晚上都码字,最近状态挺好的,有点怕断了状态,你理解我说的嘛?”

曹胜失笑,他当然懂这种状态。

他自己码字状态好的时候,就很不情愿打破自己每天码字的习惯,比如每天几点码字,这个习惯一旦打破了,再想养成这样的习惯,就难了。

“这样啊,那要不明天中午?明天中午咱们出去吃?”

黄清雅:“啊?真的?你不介意?”